一、区域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丰镇市新区,北临大西街,东临迎春路,南临空地,西临现状建筑,用地面积约4248.76㎡。
二、修改原由
依据《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市邓家梁49.5MW风电供热项目核准的批复》(乌发改能源字〔2015〕874号)文件要求,必须配建电加热锅炉房一处。因丰镇市惠泽园小区、滨河小区和惠丰新村廉租房尚未解决供暖问题。故将锅炉房选址于此,以解决三个小区冬季采暖问题。
依据规划审查委员会会议精神拟对该地块部分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原指标 |
拟建改指标 | |
用地性质 |
居住用地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用地面积 |
4248.76㎡ |
4248.76㎡ |
容积率 |
≤1.5 |
≤2.8 |
建筑密度 |
≤26% |
≤50% |
建筑限高 |
H≤36m |
H≤12m |
四、附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与此项目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规划修改事宜有疑异或者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丰镇市规划局设计室咨询或反映,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7年3月3日——2017年4月1日
联系地址:丰镇市规划局(302室),联系电话:0474-3256665
公示期满,如对上述修改事宜无疑异或建议,将按城市规划审批程序,予以批准。
丰镇市规划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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