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镇市201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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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5 13:51     作者: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丰镇市201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通知

 

               

                                                                 2018年5月23日

 

丰镇市2018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持条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造成地质环境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和矿坑积水等。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重大级和特大级。地质灾害应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四、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五、分布、对象、范围、防治重点措施

1、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

我市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实地勘查认定,全市范围内共存在隐患点42处,分布于全市各乡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岩质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其中以三义泉镇酸刺湾—红旗沟、红砂坝镇白塔沟泥石流和浑源夭乡后夭村北山地质崩塌和滑坡,以及南城区新城湾中学、三义泉—麻迷图土麦公路、三义泉镇三义泉小学岩质崩塌。成因主要为: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

2、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岩质崩塌、泥石流、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坡下居民建筑、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和农田等。

3、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防治重点

我市突发性的崩塌、泥石流、滑坡等多发生在6-9月的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防治重点:三义泉酸刺湾—红旗沟、红砂坝镇白塔沟、浑源夭乡前后夭乡后夭村北山,南城区新城湾中学、三义泉—麻迷图土麦公路、三义泉镇三义泉小学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要按照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2018年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程项目。

针对上述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预测及重点防范范围,在期内要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尤其是威胁居民、建筑物、铁路、国道、省道、水利设施等灾害重点防范点,国土资源局要牵头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实地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对于那些危害性大、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在汛前实施必要的简易排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工程等。同时,还要预先选好避让的安全地点、撤离路线以及保护供水设施安全的措施等。

六、组织体系和职责

由市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水务、林业、农业、民政、卫计、交通、安监、气象、供电和各乡镇、南城区办事处等部门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治理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通讯组、基本生活保障组、应急资金保障组、设施修复与生产自救组等职能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3202042、3224233。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能出现空档。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区,有关乡镇(办事处)要设立警示牌。

七、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

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落实到乡(镇)、村负责人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隐患点的乡镇(办事处)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乌兰察布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

八、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机制。

九、应急保障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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