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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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6 16:45     作者: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提 案 者:王俊瑛

理 由:多年来我市一直在严格治理机动车非法营运问题,但是,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现象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已成为我市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非法营运车辆以“套牌”、“黑车”等形式存在,给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客运市场秩序等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现在已发展到愈演愈烈的趋势。当前这些非法营运的私家车、摩托车、三轮车,是现如今我市赚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交通秩序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诱发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的一个隐患。这些“黑车”的存在,既影响了营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又侵害了合法营运驾驶人的利益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给我市带来极大负面影响。虽然经过交通运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打击,但一些“黑车”车主在利益的驱使下,仍然铤而走险,继续营运。

“黑车”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财政税收流失。

2、扰乱了正规的出租车市场。由于“黑车”的干扰,导致合法出租车空载率大幅提高。在油价上涨的今天,大大降低了合法出租车司机群体的收入,导致社会公平性的的偏差。

3、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安全没有保障,一旦出事,后患无穷。

4、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抢生意,“黑车”车主们也经常为招揽生意的理想之地而打斗。“黑车”司机为揽客将车随处停放、违规占道造成交通拥堵。

尽管执法部门整治力度逐年加大,但“黑车”依然存在,而且呈蔓延趋势,究其原因如下:

1、“黑车”是部分社会群体的收入来源。他们绝大多数是下岗工人、早退职工、失田农民、外地流动人口、刑满释放者、无业游民乃至刚从学校毕业、一时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的知识青年。应该说,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甚至是生活收入最低层的求生存、求活命的群体。

2、暴利诱惑是另一个主要原因。由于“黑车”投入成本低、又无需向国家交纳税费、向公司支付挂靠费或管理费,所以其利润较之同类合法营运客车要丰厚得多。这样丰厚的利润,是导致“黑车”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3、城市公交不便捷。凡是“黑车”集聚的地方都是城市公交不方便的地方,乘客选择“黑车”,是它提供的服务适合自己的需要。从这个方面来说,“黑车”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市民并不是不愿坐公交车,而是嫌其太不方便,站点离乘客的居住地太远,速度太慢,运行时间太短,车太拥挤,影响上下班。

4、城市出租车的门槛儿太高。出租车经营权逐渐纳入行业管理后,有驾驶执照的人想开出租车,必须到出租公司承包经营,向公司交承包费、管理费和各种费用。近几年,由于公交车辆的增多和升级,加上私家车的快速增长,油价上涨,导致出租车经营市场呈现萎缩的态势。

5、查处难度大,有越打越强的势头。对于运管人员来说,“黑车”管理有几大难:识别难、取证难、处罚难。有的“黑车”深居简出,轻易不在那些公共场合中抛头露面,只有当他们的手机或电话铃响了,他们才会闻风而动。打击“黑车”工作中陷入了调查——罚款——放车的“怪圈”中,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黑车”。



办理提案的具体建议:

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处就要按上限处理,加大处罚力度,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使一些非法“黑车”车主打消非法营运的念头。加大宣传力度,诫告市民外出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使非法营运者无市场营运之地。

二、以地方立法为抓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增加处罚种类,对从事“黑车”营运的驾驶员设定记分和暂扣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类别,对“黑车”设立强制报废的处罚类别,改变目前的单一罚款手段,有利于避免趋利执法,同时,借助公安、城管力量,对重点地区一些疑似黑车的车辆进行路面秩序的管理,杜绝其停靠候客行为。

三、打疏结合、重在治本,注重源头解决非法营运。1、加强调研,积极优化公交线网,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设施。更应从考虑百姓出行,方便群众等方面入手,及时调整,公正科学地制定相关政策。2、给“黑车”经营者提供一些正常工作岗位。一些“黑车”驾驶员为谋生存,不得已从事“黑车”生意,对于符合合法运营车辆驾驶条件的驾驶员,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由运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组织用人企业挑选;同时可以联合劳动部门组织专场的“黑车”从业人员招聘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

四、重视宣传、积极引导,提高市民维权与参与意识,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乘客意识到“黑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抵制乘“黑车”。对查实的“黑车”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曝光”,形成道德和舆论压力,特别是加强打击非法营运的正面宣传报道。

五、加大整治力度,联合执法交通部门与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联合出勤方式,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将扣留的非法营运车辆,由两个部门分别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主做出处罚,加大对“黑车”,尤其是套牌出租车的打击力度。要下大气力清除非法营运车辆,形成和谐有序公平竞争的客运市场环境。该项整治应坚持长期不懈,长久治理、绝不手软、不容反弹。

六、对打击“黑车”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使群众广泛认识到“黑车”的危害,对举报属实的群众,以现金形式进行奖励,为彻底消灭“黑车”建立强有力的群众基础,在社会上掀起一种全民参与的热潮;对打击“黑车”有功的执法人员应给予适当奖励,以提高执法人员对该项工作的积极性,使非法营运的“黑车”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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