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事项
主要内容:有300多亩耕地被镇政府和村委会转包给他人种草,后因种草收入低而撂荒,后来把60亩卖给修路公司取土,导致60亩耕地被毁。近几年周边石材企业交政府倒渣费然后往60亩地内进行倾倒,60亩耕地现已被石渣覆盖掩埋,无法耕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二轮土地承包后,该地块被团结七队村民撂荒,多年没有耕种。2001年6月,隆盛庄镇按上级要求实施了人工种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当时沙源工程没有补贴,政府动员农民自愿种草,由畜牧局提供草籽,团结队群众无人愿意种植。一里路村民李俊子、李俊生(当时的奶牛养殖大户)响应镇村号召,在团结村撂荒地种草160亩,并与村委会签定了承包种草协议,村委会负责提供草籽,李俊子等负责种植费用,草地收益归李俊子、李俊生所有。2006年,按照乌兰察布征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丰隆兴一级公路建设施工临时使用管理办法》(乌公路征字〔2006〕1号)和《关于制定施工取(弃)土场按永久性用地补偿、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乌公路征字〔2006〕2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为丰兴公路施工规划了取土场,在该宗地内征地43.8亩(实际占用38.2亩),每亩一次性补偿800元(承包种草的李俊子300元/亩,原分地群众收取了500元/亩)。修路结束后,取土场废弃,李俊子同周边石材厂达成协议,同意倾倒废渣。为此,镇政府、矿山派出所曾多次进行制止,并组织掩埋整治。不属实部分为经国土局实地勘测,取土占地38.2亩,全部为工矿用地,而非信访人所说的60亩,另外,镇政府未向石材企业收取过倒渣费。
三、整改情况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的“有300多亩耕地被镇政府和村委会转包给他人种草,后因种草收入低而撂荒,后来把60亩卖给修路公司取土,导致60亩耕地被毁。近几年周边石材企业交政府倒渣费然后往60亩地内进行倾倒,60亩耕地现已被石渣覆盖掩埋,无法耕种。”问题后,丰镇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责成分管副市长张利带队赶赴现场调查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进行了核查,并责成隆盛庄镇、国土局进行整改落实。目前,村委会已于2018年4月份,将除取土场用地外的其余草地全部收回,确权到原分地农户。倾倒废渣的石材厂已全部关停,不再倾倒废渣。镇政府于6月28号开始,对废渣场采取填埋、覆土的方式进行整治,治理工作预计于7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四、处理和问责情况
针对信访人反映“有300多亩耕地被镇政府和村委会转包给他人种草,后因种草收入低而撂荒,后来把60亩卖给修路公司取土,导致60亩耕地被毁。近几年周边石材企业交政府倒渣费然后往60亩地内进行倾倒,60亩耕地现已被石渣覆盖掩埋,无法耕种。”问题,纪委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鉴于取土场政府已经征用取土,用于修建兴丰公路,地类属工矿用地,现该取土场隆盛庄镇政府正在进行恢复治理,对该事件不予追究。
丰镇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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