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农村扶贫盖房政策的若干咨询
姓名 一** 性别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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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5-23 21:45:20.0 留言IP 北京市联通ADSL
内容 我是本市黑土台镇村民,我不知道这个政策的具体标准是什么,也不到具体方案从何处获取最准确的版本,情况是家里有两间土坯瓦房,已算是严重危房了,村长领着人去拍过几次照,几年过去了,从当时说的自己出4000国家给盖1.5间到现在的自己出9000元国家给盖2间,一路为难,因为没法住了,只能跟着子女在外地居住,但家里有地要种啊,负责盖房的人要一个月回去四次,只为签到,具体什么时候给盖却不具体告知,已经60岁的人了,怎么能经得起折腾啊。请问回去种地住哪里。我不知道这个负责人的态度是否属于违法乱纪者,但我觉得他是故意刁难人了。请有关负责人告知具体相关政策和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受理编号 2018523214520 受理时间 2018-06-19 16:56:18.803
交办意见
经办单位 经办人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就您所反映的危房改造问题,现作出如下答复:

1、危房改造是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惠民工程。根据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危房改造的条件是房屋经鉴定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属于危房;在村居住的常住户或至少在村常住满一年以上的农户,方可申请危房改造。

2、您所说的一月四次签到是指回村居住且准备长期居住在村的人群,为了更好的落实其在村常住信息,进行的一项核实工作,即使你每月回来四次签到满一年,也不能算常住满一年的住户,不能按常住户对待。

3、收取4000元是指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确定为危房改造实施户的农户,准备建33平米房屋时,才向危改户收取4000元自筹费。由于您本人常年在外居住,不符合危改条件,更谈不上自筹问题。

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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